台北地院2018年2月判許金龍18年;二審高等法院2018年11月間改判許金龍12年、併科罰金1億元,並准以2億元交保,許金龍要求降保,但許金龍強調,自己被羈押,很多資產也遭扣押,籌不足2億元現金,他的律師絲漢德指出,許金龍的朋友都相信他不會逃亡,願出具價值5,000萬元的書面保證。
許金龍向法官說,自己絕對不合逃亡,如果交保,只會回家陪媽媽,但合議庭及檢察官都不同意降保,高院合議庭仍裁定要以2億元現金交保,今天許金龍籌足2億元現金,匯款辦保後停止羈押。
許金龍被檢察官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檢方指出,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案是場騙局,樂陞董座許金龍還透過私募、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等手法炒股,還暗中透過國票案的股市炒手楊瑞仁拉抬股價,企圖海撈百億元,將許金龍等10人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求處最重30年有期徒刑。
許金龍強調自己無罪,並一再要求交保,台北地院2017年1月24日原本裁准許金龍2.4億元交保,其中6,000萬元為現金保,2億元得請具2億資力者出具保證書,但他無法籌出現金而遭羈押,後來許金龍聲請降為3,000萬元現金及2.4億元人保,也被一審法院裁定駁回,許金龍還一度說願自費戴電子腳鐐代替羈押,但也未被採納,上訴二審後,獲准2億元交保,去年11月要求以800萬元現金及5,000萬元人保,也未被採納,直到今天才籌足2億元交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