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們(台灣移工聯盟/MENT)提出「廢除出國一日」的訴求。2016年10月21日,就業服務法52條修訂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應出國1日」的規定,正式廢除。
■ 「出國一日」的規定,讓移工每3年被收一次高額仲介費;也讓雇主/受照顧人得被迫更換照顧者。
來台灣工作的藍領移工被收取高額仲介費用的狀況「舉世聞名」。每個藍領移工來台,被收取6萬到20萬台幣不等的「國外仲介費」(來台後,不論仲介有沒有提供服務,每個月還得被扣「服務費」,3年總共6萬台幣)。依原規定,藍領移工每個契約結束後,就得出國。也就是說,就得再被仲介扣一次(約移工月實領工資4倍到10幾倍的)「國外仲介費」才能再回台工作。另一方面,對雇主來說,特別是家庭類雇主,也因為若要繼續聘僱原移工,得重新辦理一次聘僱程序,耗時至少1、2個月,空窗期過長,而被迫放棄原移工,引進新移工(引進新移工的程序可提前辦理)。導致被照顧者和家庭,得每3年重新適應一次。
■ 一個減少移工被剝削的議題,引起了仲介很多令人為其感到不堪的說法
先不論〈入出國及移民法〉排除藍領移工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的歧視本質,廢除出國一日,僅是減少了3年1次的剝削,移工初次申請或回國後重新申請來台者,都還是需要付國外仲介費;來台後,台灣仲介收取的「服務費」,也一毛不會減少。 廢除出國一日,會擋到仲介的龐大利益。
因此引起了仲介方面強烈的反彈,頻繁地透過黑函、提告、網路傳播等等放話(除了提案立委之一的林淑芬委員得發表不自殺聲明外,MENT的幾個團體,包括TIWA也收到仲介的告訴函)。其中許多是充滿歧視、扭曲的言論。仲介一方面從這些移工身上賺錢、一方面為了自己的利益,妖魔化這群為台灣經濟貢獻青春、代盡孝道的移工。這種態度、這些話語,實在令人不忍卒賭、令人為他們感到難堪。為了具體釐清「廢除出國一日」的影響,我們邀請了仲介公會進行公開辯論。然因修法已定,這辯論是否能繼續成行,不得而知。
有關仲介的相關問題,我們已在之前的行動中,以〈戳破仲介業者的”雞龜”---就服法52條修法釋疑之答客問〉為附件,一一回覆並提供給各個媒體;勞動部在2016年7月5日,對於仲介提出的許多問題,也做了相關的說明。
很多仲介提出的問題,其實與本次的修法無關。有關的,如空窗、申請程序等,會因為這次的修法而有所改善;減少了3年一次的剝削、降低了仲介費的壓力,讓移工更能專注於工作、也會讓台灣的勞動條件在國際名聲上提升。
■ 法修了,贏的是台灣社會越來越多人願意透過看見結構上弱勢者的處境並追求真平等
在這波爭取的過程中,我們看到許許多多的台灣人以各種方式主動讚聲:除了各個本地工會團體、社運團體在每場記者會出席、發聲外;還有本身是身心障礙者的雇主克服萬難地參與遊行、發聲;也有很多無法到場的本地人,以轉貼訊息、網路照片的方式聲援;更有很多聘僱移工的雇主、有移工同事的勞工,以臉書評論的方式出聲說出他們不願意看到同為台灣社會付出的移工被不平等對待…所有大家的聲援行動、一字一句,在在都讓我們含淚感動。我們高興制度被改變,更高興看到越來越多台灣人,不被國籍、藍綠綁架,而是透過理解移工、理解結構性弱勢的處境,真心要求台灣社會的真平等。
3年出國1日的規定廢除了,但並不表示台灣移工政策的奴隸性質取消了。整體而言,藍領移工仍面臨著「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家務工沒有法令保障/血汗長照」、「無法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甚至已有仲介表示欲提高第一次來的仲介費用)等結構面的奴隸性質。我們會秉持著「移工越廉價 本勞越悲哀」的認識,繼續努力。
反奴鬥陣無國界!努力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