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在公園內談妥價碼後,李女就挽著年紀可以當自己阿公的劉姓老翁,前往位於西園路附近的一家旅館「辦事」,沒想到這一切全都被埋伏在公園周邊、專責掃黃的員警看在眼裡,員警尾隨這對爺孫級「露水鴛鴦」到旅館門口,待他們翻雲覆雨1個多小時後才上門逮人。
「我太老了無法射精!」劉姓老翁聽到員警直切的敲門聲,嚇得直說自己沒射出來,不算買春;李女則坦承認替李姓老翁打手槍,代價500元,但對方年紀太大,她算使出各種「巧勁」都無法讓他勃起,只好收取500元當「工本費」。
劉翁警方供稱自己喪偶多年,沒想到第一次嫖妓就被警方抓到;自稱住在桃園楊梅的李女表示,她每天通勤來艋舺公園「上班」,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兩人各裁罰1500元。承辦員警說,以前查緝時曾遇過嫖客和應召女相差20多歲,但現在卻查緝到這種相差到55歲的「爺孫級」案例,誇張的年齡差距讓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