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陳嫌有強盜、竊盜、恐嚇等多項前科,1988年因強盜罪入獄,1999年才剛假釋又犯案,今年8月才假釋出獄,9月時看到楓丹白露社區在招募清潔工而應徵錄取,,他觀察到該社區住戶經濟富裕,疑似在工作期間鎖定僅外傭相伴、智能不足的江俊良,11月離職後便謀劃犯案。
據了解,陳嫌對於社區地形和江俊良作息都十分了解,18日晚間,他帶著膠帶、鐵撬、螺絲起子和活動扳手上門,還不忘準備衣物換裝,原想趁著江家空無一人時潛入,先是按門鈴測試,不料江俊良上前應門,陳嫌一時緊張,拿起凶器攻擊江俊良,爭吵聲又引來印傭上樓,印傭奮力抵抗擊傷陳嫌,陳嫌遺留下的犯案工具、衣物和血跡成為鐵證。
警方循線追緝鎖定陳嫌,員警在陳嫌淡水的租屋處外埋伏約2日,一路跟蹤他到萬華的友人家打麻將,趁著他賭性正濃時上門逮人,陳嫌「經驗豐富」,見到警方上門神色從容,還打完手中那張牌才接受警方訊問,即使員警鐵證如山,但他堅不認罪,自稱有不在場證明,還辯稱手上傷口是摔車導致,仍被警方逮回訊問。
員警在陳嫌身上搜出約1萬元,也在家中查獲大量情色光碟和護膚券,對於警方訊問,生性狡詐的陳嫌一概否認,見到媒體更大聲喊冤,直呼:「我是替死鬼」、「替那家人解套」,但警方科學辦案確認其罪刑,依強盜未遂、傷害罪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