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凌晨新生南路派出所一名蔡姓員警在路邊進行酒測勤務時,攔查到一名騎著重機的許姓騎士,員警發現許男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於是叫男子脫下安全帽,進行吹氣酒測,但許男仗著幾分酒意,辯稱自己要回家拿手機再進行酒測,隨後便徒步離開,還不斷譙三字經辱罵員警。
許男一路步行至延吉街住處,因員警制止他上樓,許男憤而揮拳毆打蔡姓員警,隨即遭蔡員壓制,許男遭帶回派出所進行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92。
大安分局偵查隊長黃國師表示,許男原先拒絕酒測可處行政罰鍰9萬元、吊銷駕照,並令其接受道安講習,他後來又辱警毆警被帶回強制酒測,訊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和傷害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未來若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易科罰金逾9萬元,原行政裁罰可獲撤銷;若裁決部份低於9萬元,則需補繳罰款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