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才破獲中、南部的6處槍枝改造工廠,查獲各式改造長短槍及子彈。但本刊接獲讀者爆料,有業者利用臉書販賣各式空氣槍,廣告詞還大剌剌稱:「過年了,買把槍好防身!」民眾質疑業者此舉,恐有觸法疑慮?!
本刊實際查看該空氣槍業者的FB頁面,並用Line與業者接觸,詢問槍枝來源及殺傷力,業者指稱:「這些槍都是由位於香港的私人工廠製造的,而且具有一定的殺傷力!」輕狂的態度,讓人不禁捏把冷汗,要是這些來路不明的空氣槍,被有心人士輕易取得,恐怕會增加治安的壓力。
刑事局肅槍專責的偵一大隊第一隊隊長紀延熹表示,民眾對玩具槍要有一定的認識,刑法上明載,只要空氣槍的殺傷力,超過每20焦耳/平方公分的法定標準,則一定違法。
紀隊長說:「在此呼籲民眾不要隨便購買來路不明的玩具槍或空氣槍,甚至拿來加以變造,以免觸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付出不必要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