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張婦帶著2500美元到台北市的台灣銀行總行要兌換新台幣。駐守台銀的保七總隊第一大隊員警邱清水眼尖發現,這些美鈔表面平滑,但樣式卻是舊款美鈔,懷疑張婦所持的是偽鈔,趕緊向上通報,並請銀行襄理協助辨識,拿張婦所帶來的鈔票與真鈔比對,證明這2500美金(約新台幣7萬7千元)全都是偽鈔,張婦得知「是假的」當場差點崩潰。
張婦向警方表示,這些美鈔是亡夫8年前去大陸時帶回的,說是要留給兒子結婚時使用,而最近家中要辦喜事,她才將這些錢拿來銀行兌換成新台幣,卻萬萬沒料到是偽鈔。
不知情的張婦雖然並無前科,但由於持偽造美鈔兌換的行為觸犯《行使偽造通貨》罪名,仍遭警方送辦;至於那25張偽鈔,台銀則依中央銀行《偽造變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蓋上「偽(變)造作廢」章,交由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