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占民地】房屋被占二分之一 年年繳稅卻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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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郭哲雄同學及獄友的蘇鎮和,至今仍為當年被政府沒收房產的郭哲雄爭取權益。
身為郭哲雄同學及獄友的蘇鎮和,至今仍為當年被政府沒收房產的郭哲雄爭取權益。
文|洪振生攝影|宋岱融主播|智偉

白色恐怖中遭到警總逮捕的郭哲雄,當年還是1名高中生,卻因介紹朋友相識被扣上叛亂罪名,名下和兄弟共同持有的7筆房地皆被沒收,生前盼不到政府歸還土地,只好委託當年的「同窗」蘇鎮和全權與政府斡旋。

1963年,郭哲雄(左1)、蘇鎮和(左2)在被以叛亂罪名判處12年有期徒刑。(蘇鎮和提供)
1963年,郭哲雄(左1)、蘇鎮和(左2)在被以叛亂罪名判處12年有期徒刑。(蘇鎮和提供)

當時年僅20歲、21歲的郭哲雄和蘇鎮和2人,被警備總部以「推翻政府」、「建立台灣獨立政權」的名義逮捕,他們都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蘇鎮和和郭哲雄也是國中和國小同學,因此不管是獄中或求學都有同窗情誼。

郭哲雄有1筆位於高雄市六合夜市的千坪黃金地段也被沒收,原本活潑好動的郭哲雄變得疑神疑鬼,出獄後每天都害怕有人要抓他,60多歲就撒手人世了。

本刊記者找到目前仍為已逝同學奔走爭權益的代書蘇鎮和,「像我們這些政治犯都被貼標籤,當年生活實在慘透了,找不到工作,郭哲雄出獄後30多年都找不到工作。」

郭哲雄有1棟在高雄市新興區民主路17號的房子,因為共同登記在郭哲雄和哥哥名下,所有權也被政府沒收2分之1,郭家人不能處分、利用這土地,郭哲雄的太太每年繳納3、4000元地價稅實在荒謬。先前郭家的親戚曾住了5年,最後卻被國有財產署趕走,還被法院判決需要繳給國家30萬的使用補償稅。

郭哲雄位於高雄六合夜市附近的透天厝,被政府收走1/2產權,得付使用費才能入住。
郭哲雄位於高雄六合夜市附近的透天厝,被政府收走1/2產權,得付使用費才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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