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盤查時,陳姓男子(24歲)坐在駕駛座、蘇姓男子在前方乘客座,2人對於警方一眼看到丟在後座的K他命殘罐,抵死否認持有,堅稱車子是租來的,跟他們無關;警方表示,租車行一定會將車子清乾淨才交給客戶,根本不信他們的鬼扯。
由於確認兩嫌持有三級毒品,警方發動緊急搜索,旋即在後座搜出10張提款卡與一本存摺,均非2人名下,員警當場斷定,2嫌當中至少有一人是詐欺集團車手,立刻帶回大隊偵訊。
蘇姓男子將帳戶推給出面租車的另一名陳姓友人,警方傳訊他到案,他看到裝提款卡的手提包,立刻指認說:「那是蘇的東西」,接著警方查出10張提款卡,有2張列為警示帳戶,這時,負責駕車的陳姓男子忍不住了,他說,蘇因為當詐欺車手,賺了錢,手頭寬裕,很阿沙力的說要請吃宵夜,2人才在一起,這回顧不得交情了,必須實話實說,提款卡、帳冊,都是蘇的。
2個朋友都咬定他是車手,蘇嫌只好坦承,3月8日剛加入詐騙集團,在9、10日就上工各提領了10萬元,共20萬元交給上手,他每提領10萬元即可獲得2500元酬勞,2日共獲得5000元的酬勞,才會約好友吃宵夜,哪知大魚大肉一口沒吃到,就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