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芳遭到酒駕的郭姓男子攔腰撞上,生計受阻,而郭男當初信誓旦旦,還簽下切結書要求與小芳和解。但和解後,男子不但未賠償小芳損失,還逃逸無蹤。律師宋重和指出,男子酒駕已觸犯公共危險罪,酒駕後撞人更屬於過失傷害的一部分,男子若再不出來面對,恐會遭法院提起公訴,並發布通緝。
而賠償的部分,宋律師認為,郭男應從小芳失去工作能力當天起算,賠償小芳住院到完全康復這段時間的所有業務損失。若男子持續逃逸,置之不理,小芳就得以聲請支付命令,讓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被告的薪資、獎金等財物,直到對方出面解決為止。
宋律師提醒,民眾無論是遇到任何困難,還是必須遵照法律程序,一步步處理,切勿心存僥倖,若因一時逃避導致他人生命財產被侵害,到頭來不但討不到便宜,甚至還會因此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