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張姓婦人帶著3張百元美鈔到台銀岡山分行欲兌換成新台幣,由於張婦手持的是舊款「大頭版」美鈔,員警本來就會特別留意,因此上前關心。這些美鈔經行員用銀行專用放大鏡檢視,並與美元真鈔核對,鈔面的色澤、防偽設計及質感差異頗大,用肉眼即可以明顯分辨其中差異,判定這是偽鈔。
得知自己手上的3張百元美鈔是偽鈔後,張婦連忙向員警與行員解釋,她表示自己只是受鄰居之託,因為要到醫院看病,而銀行恰巧在醫院旁,才會答應順道幫鄰居換錢,萬萬沒想到鄰居給的是假鈔,她也不斷向員警抱怨:「吼~我被利用了啦,哪知道是假的」。事後打給鄰居求證,鄰居才坦言這些「假美鈔」是在路上撿到的,對張婦感到相當抱歉。
警方指出,依中央銀行『偽造變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將這一批偽造的紙鈔填具「偽(變)造外國幣券截留單」加蓋「偽(變)造作廢」章後,交由岡山分局依違反刑法「偽造有價證券」規定依法辦理。
此外警方也提醒,民眾收到偽鈔後,若「刻意使用」,此行為則觸犯《刑法》第196條,雖然罰金只有500元,仍屬犯罪行為,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