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0 21:20 臺北時間

撿到美鈔好開心!好心鄰居幫換新台幣結果超傻眼…

mm-logo
時事
保七員警見婦人手持舊款「大頭版」美鈔,上前關切,經行員確認後認定3張百元鈔為偽鈔。
保七員警見婦人手持舊款「大頭版」美鈔,上前關切,經行員確認後認定3張百元鈔為偽鈔。
高雄岡山一位民眾在路上撿到了3張百元美鈔,委託鄰居到銀行換成新台幣,沒想到這3張美鈔竟被行員辨識出是偽鈔,受託的鄰居當場傻眼大呼:「倒楣!被利用了」所幸她沒有蓄意使用的動機,因此免罰。
偽鈔做工粗糙,墨色也明顯淡了許多,可輕易用肉眼分辨。
日前一名張姓婦人帶著3張百元美鈔到台銀岡山分行欲兌換成新台幣,由於張婦手持的是舊款「大頭版」美鈔,員警本來就會特別留意,因此上前關心。這些美鈔經行員用銀行專用放大鏡檢視,並與美元真鈔核對,鈔面的色澤、防偽設計及質感差異頗大,用肉眼即可以明顯分辨其中差異,判定這是偽鈔。
得知自己手上的3張百元美鈔是偽鈔後,張婦連忙向員警與行員解釋,她表示自己只是受鄰居之託,因為要到醫院看病,而銀行恰巧在醫院旁,才會答應順道幫鄰居換錢,萬萬沒想到鄰居給的是假鈔,她也不斷向員警抱怨:「吼~我被利用了啦,哪知道是假的」。事後打給鄰居求證,鄰居才坦言這些「假美鈔」是在路上撿到的,對張婦感到相當抱歉。
警方指出,依中央銀行『偽造變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將這一批偽造的紙鈔填具「偽(變)造外國幣券截留單」加蓋「偽(變)造作廢」章後,交由岡山分局依違反刑法「偽造有價證券」規定依法辦理。
此外警方也提醒,民眾收到偽鈔後,若「刻意使用」,此行為則觸犯《刑法》第196條,雖然罰金只有500元,仍屬犯罪行為,不可不慎。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