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後,吳敦義臉書隨即貼上彩虹的照片,吳辦也表示,吳主張以《民法》增修條文處理,不需另立專法。
吳敦義遭批評再度轉彎,吳敦義說,嚴格來講不算轉彎,他在1/31、4/28媒體採訪時都提到,如果要朝那方向進行開放,應另訂專法或不影響既有民法架構下,另立民法專章,「已經不能算是急轉彎,而是同事看到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同1/31、4/28基本說法認為應該做那樣處理」。
吳敦義今說,有些同胞可能因為心理發展不同,社會應該給予尊重和空間。尤其從人權角度著眼,大家可以用更包容的態度去面對,希望每個人都有權利追尋自己的幸福。
吳敦義表示,大法官既已作出釋憲,法律是必要進行修正,本人曾於今年1月31日於自由時報,以及4月27日接受NOW news今日新聞-龍談大小事專訪中,主張應另定專法或在不影響既有民法的架構下,另立民法專章。
吳敦義說,未來立法院不論訂定專法,或在民法訂定專章,勢必也會牽涉許多需要配套的修正條文,本人期待修法方向能進一步增進社會和諧,彰顯台灣社會理性包容、穩定中求進步的民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