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是由韋汝和1名友人合資在2012年開業,韋汝陸續投下300多萬元資金,沒想到隔年9月餐廳就因為虧損太多停業,韋汝認為自己可拿回27萬餘元,友人卻不付款,她為此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經過二審,認為該款項應屬韋汝借給餐廳,不能視為股東出資,因此無法在餐廳倒閉結算時,以比例分配方式拿回,而判韋汝敗訴。
除此之外,韋汝早在8年前就投資友人一同經營服飾店,3年前曾一度失火,但好在店面空間只有被濃煙燻黑,她只花一個禮拜內就找人把店面整修好,目前仍在繼續營運中。
她去年工作滿檔,共接下近300個電視通告,還主持了一個外景節目,收入可說頗為豐厚,韋汝曾表示,張綱維每月付的15萬贍養費,她都存入兒子的戶頭裡,兒子的生活開銷都由自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