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平溪招待所的拋售網路頁面,今日下午已被房屋交易網路平台下架,但令人不解的是,依據《文化資產法》第32條,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所有權移轉前,應事先通知主管機關;其屬私有者,除繼承者外,主管機關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利,但文化局並未收到地主通知,疑似先斬後奏。
基隆顏家經營的台陽公司,在1939年建造平溪招待所,又因為招待所地址坐落於菁桐的石底煤田區,也被稱為「石底俱樂部」。而地方流傳日治時期的裕民皇太子曾私下微服出巡,並造訪平溪招待所,也被稱為「菁桐太子賓館」。
過去,平溪招待所為基隆顏家所有,但在台陽收礦後,台陽公司在1986年處理招待所產權,並將地上物出售給王性男子,作為弘法修行場所,並命名為「渠蓮精舍」,而10年後王男病逝,則改由王男胞弟接手,並在2003年列為市定古蹟。
新北市文化局2010年耗資近5080萬元整修平溪招待所,2012年整修完畢後,翌年地主將平溪招待所改名為「真樸齋」後,疑因經營不善,從每天開放改為每周開放半天,為求資金周轉,才忍痛出售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