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前專員指出, 5年前他曾短暫任職於淡水文化園區,當時顏男自詡辦公室的主管,時常與同事發生口角爭執,甚至口出惡言,還曾讓女同事淚灑文化園區,種種惡行讓人難以接受。
更誇張的是,顏男還曾在一次口角衝突中,抓住長者衣領拖行數公尺,基金會當時的長官在旁目睹一切,卻沒人制止,顏男事後更是得意洋洋地大肆宣傳此事。
江男說,過去就沒有聽過或見過顏志新尊重女性,某次藝文活動時,顏男還企圖以「記錄」之名,混進舞團的女子更衣室拍攝,最後遭人制止。
本刊記者循線向顏志新舊識求證,他低調承認確曾發生拖行一事,也提到顏男習慣以暴力解決事情。顏男對於上述指控則說不願回應,直說:「你想怎麼寫就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