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連江縣專勤隊隊長歐陽國麟,利用面試陸配來台機會,以性交易為對價,包庇一名皮膚白皙、身材姣好的張姓女子來台假結婚真賣淫,遭廉政署監控破獲,日前最高法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
歐陽國麟小檔案
- 年齡:53歲
- 家庭:已婚,育有1子1女
- 學歷:警大59期行政系畢業、玄奘大學碩士
- 經歷:保一總隊副隊長、連江專勤隊長
- 備註:自由搏擊高手,曾代表警政署赴美表演散打
本刊深入調查,發現該名已婚的移民署隊長不僅包庇陸配賣淫,還藉握有准駁陸配來台的生殺大權,威逼3名中國女子與他發生性關係,並且要她們當他的小老婆,把陸配當成後宮,儼然是馬祖的土皇帝,本刊掌握歐陽國麟誘姦陸配的對話內容,完整揭露這名移民官的荒淫行徑。
根據廉政署蒐證,歐陽國麟包庇的張姓女子,母親為合法來台居留,在馬祖南竿經營小吃店,張女則以探親名義短期來台,因在店裡幫忙而認識常來消費的歐陽國麟,後來還開了「叮叮卡拉OK」。不過,張女因媽媽健康不佳,想改以假結婚方式長期在台停留以照顧母親,歐陽國麟因握有陸配結婚面試的准駁大權,居然以此為要脅,要求與張女發生性關係。
5年前一個傍晚,張女打電話給歐陽國麟,提到想和一名在馬祖打零工的簡姓男子結婚,張女告訴歐陽說:「他對我算不錯,在我媽那邊認識的,多多少少有什麼需要幫忙的話,他都會去幫忙,雖然他沒什麼錢…但是應該說是那種,給我一種安全感吧。」
未料,當晚8點多,歐陽國麟回電向張女示愛,一開口就說:「其實我還滿喜歡妳的耶,好啦,那我讓妳進來啊,那妳要答應我一件事喔,妳要不要當我小老婆?」張女先愣了一下,然後推稱:「現在感覺不出來,我還以為你很討厭我,我希望我們先從朋友做起。」
不過歐陽國麟仍堅持要張女當他的小老婆,張女拗不過,終於首肯:「好啦!」歐陽國麟聽了開心地說:「這樣就對了,那妳就當我的小老婆囉!」張女則害羞地說:「嗯,你酒醒後,不要後悔喔!」歐陽國麟緊接著說:「我跟妳講,這是我們兩個的祕密。」張女馬上回:「我知道,我不是多嘴的女人。」
移民署表示,案發後就將歐陽國麟停職,判刑定讞後,已報內政部免職,目前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