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錦惠拿出一大疊文件氣憤的說:「陳金麟逢人就說『以後不用開20分鐘車去羅東壽園火化遺體』,暗中選定武荖坑為殯葬區,甚至連去年11月與今年5月的2次說明會,也未通知當地居民參加,卻找10幾個殯葬業者出席,事後公開的會議記錄,竟獨缺與會人員簽到表,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本刊調查,武荖坑殯葬區所在的九股段土地為殯葬用地,陳金麟原先規劃2.3公頃,主設施有停柩室、冷凍室、納骨塔、禮廳,並將當地除役近40年的垃圾焚化爐舊址轉為大體焚化爐,但全案初審被宜蘭縣府退回,原因在於《環境影響評估法》明定,若殯葬設施超過1公頃以上的規模,必須經過環評與公開說明會。
沒想到陳金麟竟然便宜行事,把殯葬區規模縮小為0.98公頃,複審時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環評,而陳金麟為了暗度陳倉,不得不將焚化爐自殯葬區計畫中移除,此舉不但打臉他「就近火化遺體」的便民論調,也自毀其一條龍殯葬區的藍圖。
陳金麟為了避開環評、強設殯葬區而更改計劃,縮小範圍,但卻仍避不開設置地點違法的爭議。
因為殯葬區一旁是新城溪水源地,2地之間的距離僅100公尺,殯葬區的左前方則是直線距離約500公尺的武荖坑陸軍營區,依據內政部《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殯葬設施與水源地距離不得少於1000公尺,而設有彈藥庫與裝甲車等重型軍火的軍營,也不得與殯葬設施距離少於600公尺,足證武荖坑殯葬區於法未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