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恐嚇這對小姊妹不得聲張,直到他另外因酒駕入獄服刑後,學校老師家訪女童,才揭發邱男惡行。邱男雖坦承和女童發生性關係,卻辯稱「我們互相喜歡」,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19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邱小妹事件」發生後,邱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確定,而他假釋出獄之後,靠打零工過生活,後來認識1名帶著2個稚女的女子,2人互動密切。
2013年7月,邱男到女密友租屋處,見女密友的11歲女兒放暑假獨自在家玩手機,竟起淫念,不顧女童大喊「不要」,仍對她性侵得逞,事後還恫嚇女童不可聲張。
2014年3月,邱男又到女密友家,見女密友在房內睡覺,被害女童獨自在客廳看電視,竟色膽包天,用手指對女童性侵,正巧被害女童的妹妹全程目擊,邱男發現後,還把被害女童的妹妹叫到客廳痛罵一頓,不料吵醒女童母親。
邱男竟對女密友謊稱,他是訓斥女童在校與人發生性關係,女童母親雖半信半疑,但因小姊妹不敢說出實情,也沒有再追究。
直到邱男因假釋期間酒駕被逮,入監服刑,被害女童的老師進行家訪,母親趁機詢問老師,小孩是否曾在學校與人發生性關係,此時被害女童才說出事情原委,母親憤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