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杰在1990年前後,與父親黃杏中(美麗華集團創辦人)到澳洲考察,準備在當地籌設美麗華購物中心,2人在澳洲布里斯本住了將近1個月。由於黃杏中吃不慣澳洲食物,所以父子倆幾乎天天都到一家台灣餐廳吃飯,與餐廳老闆娘陳寶珠越走越近。
雖然陳寶珠的年紀比黃世杰大,而且與丈夫一起開餐廳,甚至有2個小孩,但黃還是愛上了陳,最後發展出不倫戀。陳離開丈夫,與黃在澳洲同居,還生了3名子女,但陳與丈夫並沒離婚,與黃也沒結婚,異常的三角關係維持了好幾年。
知情人士透露:「陳寶珠一直告訴黃世杰,她正與丈夫談離婚,黃因忙於開拓事業,所以也沒時間多過問。直到1996年,陳告訴黃想帶子女回台探望阿公、阿嬤,希望與黃先結婚,才好名正言順回台探親。」
由於黃、陳都有澳洲國籍,因此2人選擇在同年10月於澳洲登記結婚。誇張的是,2人結婚前1個月,陳才與丈夫離婚。
黃世杰與陳寶珠婚後不久,正值台灣經濟起飛,美麗華集團也準備要在台擴大發展,黃於是在父親的要求之下,飛回台灣替公司打拚,陳則是留在澳洲陪伴3名子女求學,偶而才回台。
子女長大後,陳寶珠漸漸把重心移回台灣,直到2010年,陳與黃世杰才在台登記結婚,但她每年還是有超過一半的時間留在澳洲。最後黃發現,陳在澳洲時,竟仍與前夫同居,終於受不了,向澳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對於婚變風波,本刊致電黃世杰,黃表示這是家務事,且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本刊另致電陳寶珠,並在其臉書留言,截稿前均未獲回應。至於替陳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未獲客戶授權發言,也不方便替本刊聯繫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