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的爭議不斷,從2007年「侮辱國歌事件」事件,他創作「2007大馬觀光年主題曲」反諷馬來西亞警察貪污、公務員工作怠慢、種族政治、人才外流和大馬華文獨立中學學生被迫到國外升學等社會現象,馬來西亞內閣決定以「1948年煽動法令」起訴黃明志,因為他侮辱馬來西亞的國歌。
2008年發生的「丘老師事件」,他不滿馬來西亞現行的教育制度,及獨立中學英文太差的現象,黃明志以「丘老師的ABC時間」3部曲短片諷刺,拍攝地就在黃明志母校麻坡中化中學,片中引用低級笑話和粗俗語言,並伴有淫穢動作和照片,惹來許多爭議,並遭到校方批評,中化中學校長親自致電黃明志,要求他刪除有關的影片,董事部隨後發出律師信,保留法律追訴權。
2009年10月,他不滿住家停電,黃明志嗆麻坡國能公司分行,與國能職員發生爭吵,最後用粗言辱罵國能職員及國能公司。2010年,他不滿某國中校長所發表的種族性言論,黃明志上傳一部名為「吶」(Nah)的短片,以粗言辱罵該國中校長。
幾乎年年都引起爭議的黃明志,去年回馬來西亞時,在機場被警方上手銬拘捕並且收押4天,只因〈Oh My God〉引起宗教界不滿,黃明志澄清:「這部影片是四個來自不同宗教的好朋友,和諧出去旅遊的影片,是象徵宗教和諧,絕無惡意。」黃明志獲釋後,在臉書發表聲明「希望可以降低大家對此事件的恐慌和誤解。」並向玖壹壹解釋,這是四個不同宗教的好朋友,他們在檳城之旅增進情感,一起向世界宣導「一個世界,一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