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今早發聲明回應:「9月13日深夜因大士爺廟會吵雜,我靠近張花冠縣長身邊講話,事隔3天之後張縣長指稱我對他『性騷擾』,10天之後又改口說是恐嚇,罪名一變再變,一再加碼。甚至當晚談話內容張縣長先對外講是中常會一事,如今又改口說是官司,內容也一變再變,令人匪夷所思。張縣長在民進黨全代會召開前夕發文做不實指控,操作媒體報導,心態可議。」
陳明文還說:「我身為民進黨黨員兼選對會召集人,為讓今天全代會順利完成,回應社會期待,不會因為這些不實的指控,而模糊全代會的改革焦點,今天我忍讓不會對此事回應,等全代會過後,我立即會完整對外公開說明,回應這些不實指控。」
張花冠臉書指出,陳明文曾於縣長任內涉及民雄汙水下水道貪汙罪,一審宣判無罪,但經檢方上訴,台南高分院將於本月26日宣判。「為何陳明文如此充滿自信,敢跟我說都處理好了,其中原委,我並不清楚。」她也強調:「任何稍具法律常識ABC的人都知道,當陳明文跟我表示,「會讓我死的很難看」時,已構成了恐嚇罪。」
她說,事發後接連幾天,她接到許多關切電話,希望大事化小、息事寧人。但她想問:「身為嘉義縣長,遭受恐嚇,能息事寧人嗎?台灣社會能為了和諧,而不顧是非嗎?如果我們都採取這種和稀泥、想要「河蟹」一切的態度,民進黨的進步性又在哪裡?」
對只告陳明文性騷擾,張花冠解釋,是希望為彼此留有轉圜空間,因性騷擾為告訴乃論,可隨時撤告,恐嚇罪是公訴罪,無法撤告,若陳明文願就其犯行向全國婦女道歉,同時接受性平教育,「我當然願意撤告」。
張花冠還說,既然總統蔡英文曾在餐會中表示希望事件能圓滿落幕,「小英總統的關切,我心懷感激,也希望陳委員能儘速道歉,讓事件早日落幕。」但張說,因陳明文未向全國婦女道歉,還不斷透過夫人廖素惠於對她攻訐,試圖將此轉為兩個女人的戰爭。
除了性騷擾案,張花冠加碼再爆,下水道貪污案發生於陳明文擔任縣長任內,但我擔任縣長任內,嘉義縣政府卻得被迫賠償涉案廠商1億元,這1億元足以供應嘉義全縣小學生長達半年的營養午餐。
她還指控,從她擔任縣長開始,陳明文就不斷干擾縣府內諸多人事案。某些局處長或科長,若非他屬意人選,陳就對她咆哮怒罵,甚至要求其他局處長請假辭職,嚴重干擾縣府運作。「如果嘉義縣長都將由涉及貪污案、四處包工程、惡意干擾縣府人事的人來指定,這對嘉義是福是禍?」
最後張花冠向廖素惠喊話:「當廖女士宣稱其忍受了20年,我只能報以無限的同情。但我仍舊衷心期盼廖女士,能將自身的格局放大。倘若您能將目光拉高一點,必會發現,這絕非單純的性騷擾案,它關係到嘉義日後發展的是非對錯,以及民進黨的道德操守與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