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提出10大疑點,包括北市府當時法定代理人為馬英九,並非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李述德並無法定代理權,卻代表市府與富邦金控簽約,應屬無效契約;此外,北市府將擁有的3545坪土地、2.7萬坪的樓地板面積,以極低的「原始購入價格」出售,低估北市銀資產。
呂秀蓮說,北銀當初未依法召開董事會討論評估結果,就先簽屬合併契約。股權轉換由具有關係夥伴的會計事務所及財務顧問公司負責,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再者,北銀當初的紐約、洛杉磯及香港等分行資產及存款,居然未列入評估,明顯違反商業會計法,北銀的股價遭貶低,換股比例也嚴重低估。
全案日前簽結,北檢重啟調查後,指派肅貪專組檢察官曾揚嶺偵辦,日前已祕密傳訊多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