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警方透露,李男的父親、協助棄屍的阿公,年輕時就離開雲林縣崙背鄉老家,北上開設汽車修配廠,長子16歲過世,他更加寵愛老么李嫌,但李嫌不事生產,結婚後還是沒有固定工作,甚至染上酗酒惡習,在鄰居眼中是村子裡的「壞仔」。
2011年李家阿公將修配場搬遷到崙背鄉老家前的透天厝,李嫌也帶著妻小一同返鄉,由於修配廠生意不佳,沒多久就關門大吉,原本李嫌還在爸爸的修配廠幫忙,後來只能偶而打打零工,收入不固定,鄰居說,他曾當過搬運工,但不到3天就受不了苦離職,全家收入來源全靠妻子陳女在飲料店工作所得。
陳女透露,丈夫是個脾氣暴躁的「軟爛男」,不事生產,讓她獨扛經濟重擔,且稍不如意就罵人、打人,兩人經常為了錢吵架,每次衝突她也少不了被拳打腳踢,第一個被打死的兒子,就是躲在新莊時,因為沒錢買牛奶,小孩哭鬧,丈夫一時衝動失手打死的;而陳女在丈夫暴力淫威下,只能乖乖協助棄屍。
由於李男長期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兩夫妻冒用親友的資料申辦信用卡,盜刷購買生活用品,東窗事發後,兩人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後來因未到案執行,被雲林警方逮捕歸案,兩人入監執行時,因為新北市「用心網住平安守護」專案,在新莊警方追查下,才讓這起人倫悲劇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