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洪曉慧與同為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的同學許嘉真,2人都愛上同系學長曾煥泰,同年3月7日,洪與許在系所的演講廳談判破裂,許被洪抓住頭部往地面重擊後昏迷,洪女隨即拿出實驗室的「哥羅芳」藥劑往許嘉真後腦淋下。
當時,許嘉真已因吸入藥劑後窒息死亡,洪曉慧為了毀屍滅跡,竟動手調製硝酸與鹽酸混和的「王水」,隨即把王水淋在許女臉上,而當許女屍體被人發現時,五官早已灼傷、腫爛難以辨識,洪女為了脫罪,還把一個曾煥泰使用過的保險套丟在地上,企圖故布疑陣,誤導警方將辦案方向指向為歹徒性侵殺人後逃逸。
但洪曉慧仍難逃法網,全因警方鑑識人員在現場採集到她的指甲,許嘉真、洪曉慧、曾煥泰的三角關係也被警方查出,洪曉慧坦承行凶後,她與曾煥泰也遭到清華校方退學,最終洪曉慧遭到法院判決18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