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公司發表下列5點聲明:
一、依據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審會)於2010年8月發布之新聞稿內容,台灣柯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柯萊特)轉投資本公司,投審會乃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予以核准,並無不當,故本公司為一般外資投資而非陸資,本公司亦已配合投審會此次審查之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二、依據投審會最新發布之「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本公司與台灣柯萊特皆未列於其中,可見台灣柯萊特及其入資本公司皆符合政府相關規範與法令規定,並非陸資公司。
三、本公司並未觸及客戶資料或各項帳務內容。本公司系統上線後,即由客戶端相關部門以最高資訊安全要求,進行嚴格審查及國際公正第三方之檢核掃描作業後列入控管,絕無任何因本公司造成資料外洩之虞。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重申,以正視聽。
四、報導中所刊登之投審會公文函內容,未於查證確認結果前,即指台灣柯萊特疑似為陸資投資,且此一公文函內容任由週刊隨意公開披露,影射本公司亦為陸資企業,本公司深表遺憾,此一報導對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客戶造成極大之傷害,本公司已向投審會提出申訴及表達最強烈之抗議,並保留對該週刊之法律追訴權,以維護本公司商譽及本公司客戶之權益。
五、本公司之各項營業項目與揭露資訊均公開透明,符合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規定,並遵行主管機關與各金融機構行庫之採購辦法及作業規範,合法履行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