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20:54 臺北時間

吳宗憲真的提告了 5網友「妨害名譽」相揪做筆錄

mm-logo
時事
有接到到案通知書的網友,揪團北上做筆錄,引起社會熱議。(翻攝畫面)
有接到到案通知書的網友,揪團北上做筆錄,引起社會熱議。(翻攝畫面)
吳宗憲因評述西田惠里奈(Nana)公開床照的行為,引來大批網友留言撻伐,吳宗憲透過經紀人向大安分局提告妨害名譽,在警方受理後經初步清查,目前已通知5名網友到案說明。
一名網友自陳:「想不到第一次被告,是被自己最喜歡的主持人告。」他表示收到一張大安分局的掛號,信件打開一看,裡頭裝的竟是一張到案通知書,案由寫著「妨害名譽」。
網友想了老半天理不出頭緒,趕緊打電話到大安分局詢問。員警問道「你是不是有評論吳宗憲的新聞?」、「你是不是有寫他自己也是個爛咖,沒有資格批評別人?」才恍然大悟,之前真的有因為白雲劈腿的新聞,留言說「吳宗憲這塊真的沒資格批評別人,自己也是個出軌爛咖。」才回想起過去的行為。
吳宗憲隨後在臉書上表示,「觀眾是我的衣食父母,我愛你們!但是更應該值得大家熱愛的是~真理,我喜歡真理越辯越明!」他強調,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此舉寓意深重,主要是希望遏止謾罵歪風。
吳宗憲針對向網友提告一事表示,「我們真心拿道理出來聊天,而不是漫無目的地謾罵!我的版面是屬於大家的,歡迎上來多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是不要亂罵人,否則;我保證一定會吃官司!」。他强調「我覺得,批評可以;但不要謾罵與攻訐⋯⋯這是最基本的尊重。」
大安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周維強則表示,10月中旬在受理報案後已寄發給5名網友通知書,要求能到案說明,視分局調查結果,再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