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許嫌平時開白牌車為業,主要接送來往機場的客人,每月薪資約4萬多元,雖然妻子也有工作,但他因房貸車貸積欠銀行和錢莊80萬元,還育有2幼子,經濟十分吃緊。
許嫌坦承,他曾竊取郭婦放在菜籃的錢包,從存摺中知道郭婦家竟十分優渥,郭婦與兒子一家同住,平常白天都沒有人在,今年4、5月間2度潛入郭家竊取金飾,便賣後共得手15萬元。
郭家雖發現金飾短少,但沒有懷疑相鄰3年的鄰居,許嫌則食髓知味,18日在停車場碰到郭婦,先是和她假意攀談,趁郭婦不注意時拿鋁棒將她敲昏,以水管勒斃後,搶劫6萬元得逞。
許嫌行凶後,把郭婦裝進紅色塑膠袋內,19日凌晨2時許載到林口海邊棄屍,當天持續載客賺錢,警方找上門時他還不坦承犯行,直到警方將他帶回犯案現場,他才腿軟下跪,警方問他是否依殺人而良心不安,許嫌這才點頭承認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