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本刊最近接獲一對經營服飾網拍的姊妹投訴,指控王思佳兩年來向她們拿了30多件衣服、包包、鞋子,還穿著去上通告、拍MV,但卻以工作忙碌、籌辦婚禮等理由一再推託,從未依約在臉書PO照,幫她們宣傳。
F姊妹告訴本刊,她們是在2015年11月,透過臉書與王思佳聯繫上,並表明願意贊助服飾讓王穿,條件是王要在臉書上PO照片,讓王的粉絲可以連結到她們的官網,增加曝光機會。
根據雙方LINE的對話紀錄,王思佳一開始告訴F姊妹:「FB,公司有收錢,我到時說你是我朋友,說贊助,不收你的錢。」雙方搭上線後,王思佳就開始在網上挑她喜歡的衣服、鞋子、包包,F姊妹再將王看上的商品用快遞寄給她。
王思佳收到商品後,偶爾會自拍幾張照片傳給F姊妹,但是卻從未PO到自己的臉書。後來F姊妹跟王商量,希望安排她到攝影棚去拍3套服飾,當時王還偷偷告訴F姊妹:「棚拍,怕公司會叫,跟你們收費。」F姊妹也識相地說:「好,看你們公司,以公司為主。」
看F姊妹這麼回,王思佳則主動替她們解套:「不然還有一個辦法,就說我有投資,所以我宣傳自己的事業,這樣公司就沒辦法了,我們真的可以好好合作,我也可以把它當一個事業做。」
對於王思佳的貼心,F姊妹很感激,對王有求必應,只要王看上任何商品,不論價錢再高,她們都忍痛贊助,只求王PO照到臉書替她們宣傳。但不論F姊妹怎麼低聲下氣地懇求,王思佳不PO就是不PO,而是用各種理由推託。
針對F姊妹的指控,王思佳強調:「爆料完全與事實不符,未來會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必須捍衛自己的名譽。」另外,根據王及經紀公司委託律師發出的信函主張,F姊妹曾將王穿著她們販售的服飾照片PO在其官網,王也曾替F姊妹將自拍照PO到微博,已完成F姊妹請託的合作關係,至於F姊妹其他的要求,於法無據,且事隔2年多,希望F姊妹停止騷擾,否則絕不姑息。
王思佳小檔案
- 年齡:35歲
- 出生:台中
- 家庭:父親是退休檢察官,目前為律師;母親是通告藝人「布蘭妮」;丈夫從事貿易工作
- 學歷:文化大學大傳系
- 現職:通告藝人、歌手、網紅、模特兒、演員
- 經歷:出過3張專輯唱片;拍過9部電視劇、2部網路劇、1部電影、9部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