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祕書長劉盈如表示,現場犬隻已有遭到虐待、棄養,甚至致死的事實,動保處卻未依《動物保護法》第32和33條逕行處分沒入飼主的犬隻,也就是這些犬隻所有權仍屬飼主,動保處從5月18日介入查處直到6月15日,皆以消極態度未定期育養犬隻,而是放手給動保志工處理,直到民代注意到這件事,動保處才轉趨積極。
公務員卸責 找約聘人員餵狗
接下來這段期間除了幫狗狗打晶片、送去絕育、打疫苗,還由2名約聘的動物管制員每天去餵養水和飼料、沖洗糞尿、維護環境,光是7個月免費為飼主餵狗,兼差當雜役,林林總總開支超過30萬元,均由桃園市政府出錢出力,當然就是全民買單,這或許基於人道考量,暫時先替入獄的飼主善後。
幾名管制員都跟這些狗狗有了感情,也有不錯互動,還為狗狗取了名字,努力幫忙送養,但管制員畢竟不是獸醫,沒有受過動檢員的相關訓練,動保處將重大的動物虐待案件丟給薪水低廉的聘僱人員,能執法的正規公務員卻躲到一旁,執法欠缺周延性,更是漠視動物合法權益。
劉盈如說,呂女曾否認有現金買賣犬隻,經多次追問才說溜嘴坦承曾經營過寵物店,繁殖的小狗都找人抓去賣。非法繁殖場常隱身在偏僻處,除非民眾檢舉,否則查緝十分不易,查辦起來若非詳盡的蒐證和問話技巧,否則很難成案,動保處將案子丟給聘僱人員實在荒唐。
飼主推託 執法怠惰被動
呂姓飼主在12月出獄,曾向桃園市議員黃敬平陳情否認棄養,強調自己在入獄前曾委託一名友人代養,但後來友人不知去向,但他卻又說不出友人的姓名,黃敬平認為其說詞分明就是推託想避開法律責任。
黃敬平指出,動保處近期雖對呂姓飼主開罰140萬元罰款,卻未能追查其名下有無財產,甚至採取假扣押防止脫產,即使罰再多都只是敷衍行事,他不滿地說:「動保處不是有行政怠惰之嫌,而是非常怠惰、被動。」保守的公務員心態可議且令人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