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的結論備受地方人士質疑,有人直言:「玻璃彈珠?哪有可能!是不是警方想吃案?」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說,他可以接受民眾的質疑,因為就連辦案人員感到很意外,可是現場跡證顯示,這顆玻璃彈珠很可能就是「禍首」;他強調,這是科學的證據,沒有模糊地帶。
李仁指出,彈孔直徑僅0.2公分,彈痕周圍玻璃也沒有火藥反應,因而鑑識人員假設,嫌犯是在鄉公所對面民宅,持空氣槍或瓦斯槍射擊造成,目前已經清查了對面的5戶民宅,左右最外側的2戶射擊位置無法吻合,先行排除,剩下中間的3戶都沒有出租,1戶住老師,1戶是民防義警,1戶單純自住,都沒有愛玩槍的居民,目前已排除涉案可能。
此外,根據鄉公所監視器錄下玻璃大門發現彈孔的時間,並調閱當地監視器,清查路經當地的車輛,追查了1輛機車及6輛汽車,同時調閱停在附近1部自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經過的車輛車窗並未打開,機車騎士也是一般路經民眾,排除持槍犯案可能。
在排除了各種可能後,專案小組鍥而不捨,展開地毯式搜索,終於在大門外的左側羅漢松樹下花草間,找到1顆孩童玩的一般玻璃彈珠,彈珠上明顯有磨擦柏油路面的痕跡,研判很可能是這顆彈珠被車輛輾壓,彈射到鄉公所大門,目前已將這顆彈珠送刑事局鑑定。
鄉長廖秋蓉在案發時透露,可能是公所擋人財路,或同仁與民眾糾紛導致,但聽完警方解釋,她今日表示,尊重警方科學辦案的專業,希望警方能儘速釐清事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