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指出,王文洋去年8月請律師與黃健維談離婚時,希望在合理條件下,讓雙方好聚好散,保護女兒及孫子,也免得孫子長大後怨父母,後來黃健維透過律師宣稱,手中有王思涵在8月底與攝影師林俊龍的當街相擁照片、影片,在11月13日要求15億元和解金及一棟4億元豪宅。
接著還有人向王家好心提醒,指王家屋內及車上可能遭歹徒偷裝竊聽器,錄到對王思涵極為不利的勁爆錄音,王家擔心有人趁機恐嚇勒索,找來電信器材保全業者在家中掃描,並沒找到可疑的竊錄工具,但事後已加強家中與外出時的保全,卻在達成2億和解金的共識後遭媒體爆料,知情人士指出,王家對此感到錯愕,能否和解,出現變數。
本刊調查,王思涵在2014年東京訂婚,2015年在北海道結婚,但回台後卻未辦理結婚登記,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雙方針對夫妻財產制的協商未有共識,王家希望黃健維比照台灣首富郭台銘與曾馨瑩結婚後,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不共享的「分別財產制」,如此一來,夫妻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萬一不幸離婚後,夫妻也不能分得對方的財產,但黃健維覺得不受尊重,未予同意。
因此,王思涵與黃健維結婚後,黃健維雖然搬進王文洋為女兒買的「御之苑」豪宅,過著貴族的生活並有源源不絕的創業基金,卻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因此未辦理夫妻財產登記,直兒子即將出生,2人才正式登記結婚,依據台北地院的公告,2人是在2016年5月6日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
由於黃健維與王思涵已聲請夫妻分別財產制,王思涵的百億財產與夫不共享,但2人的兒子是將來是王家財產的繼承人,未來雙方對兒子監護權的爭奪戰恐難免開打,知情人士分析,若黃健維確實合法取得妻子外遇的資料,即有機會取得高額的和解金,否則就只能看王家的態度,黃健維也有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且王家主張,黃健維創業的「數位左右」公司,至今全由王家付員工薪水還有營運費,黃健維還極有可能會被追討創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