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婚姻關係不再,已經受精成功的胚胎,會被強制銷毀,每每想到我的孩子們可能永遠無法長大,我就心痛到無法言喻……我一切的忍耐就是為了這7個小生命……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讓我把孩子生下來,體會為人母的喜悅……如果我再不說出來,我可能永遠等不到當媽媽的一天了。」吳欣盈在臉書透露想為人母的心情,她甚至跟好友說:「我什麼都不要,就只要胚胎,這些胚胎比我的生命還重要。」
本刊調查,吳欣盈絕望痛心,是因為她拉下身段求和,希望維持與林知延婚姻保全7顆胚胎,換得當媽的機會,卻遭男方拒絕。根據了解,林家親戚得知吳欣盈主動找林知延協商後,再三告誡他,「千萬不能答應或簽署任何文件。」
吳家親友透露,林知延在2013年提出離婚訴訟時,就已發律師函到存放胚胎的新光醫院,要求院方不得擅動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