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告訴本刊:「黃進春是我好朋友介紹的,又是知名藝人侯佩岑的公公,我認為他很有錢,不可能賴帳,所以他每次去澳門賭博的食宿、購物、籌碼,都是我們公司先替他代墊,等回台灣後再跟他結帳。」
黃進春每次到澳門賭博,都是由A先生的同事B先生全程接待。B先生接受本刊訪問時透露:「黃告訴我,兒子娶了侯佩岑,侯是景文高中畢業的,我也是景文校友,所以聊得很投緣。至於黃身邊的女伴小茹,雖然有點年紀,但保養得宜,堪稱美魔女,2人同住1房,起初我還以為她是黃夫人。」
B先生說:「每次黃進春與小茹到澳門機場,我們就派車去接,幫他們安排飯店,因黃都沒帶現金,所以他們在澳門所有開銷,都是我們先墊。」
B先生告訴本刊:「以2013年5月初那次來說,他們一共待了4天,住宿費是港幣8,100元,黃還向我們借了港幣43萬多元,合計約新台幣168萬元。」
B先生說,黃進春對女伴很慷慨,如果沒去賭場,大多帶著小茹到處吃喝、逛街,還會買名牌包送她。2人很親密,看起來就像老夫老妻。那次黃手氣不錯,共贏了新台幣560多萬元,回台灣後,扣掉借支,賭場仲介業者還付了近400萬元給黃進春。
B先生拿出記錄說,黃進春前幾次去賭都贏錢,共贏了新台幣上千萬元,但最後1次、2013年11月中旬,卻踢到鐵板。那次,黃與小茹待了8天,住宿費港幣26,000元,借支港幣45萬元,合計約新台幣180萬元,但黃在賭桌上慘輸約新台幣3,400多萬元,公司共替黃代墊新台幣3,600萬元。
對此,A先生不滿地說:「黃進春每次在澳門賭贏之後,一回台就急著找我們拿錢,但賭輸卻一拖再拖,甚至要我們打折。老實講,我們安排他到澳門賭,賭場會給我們佣金,但真的不多,他輸的錢是賭場賺走了,不是我們賺的,他這樣的要求真的很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