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何博文質疑,預算審查時就曾質疑過市府活動及文宣費用編列太多,但市府主管都說有政令宣導才利於政策推動,如果未來發現這些政策文宣費用是用來為特定參選人選舉造勢等濫用情形,下會期一定會要求新北市長朱立倫到議會進行專案報告。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主任祕書葉元之表示,新聞局的業務就是做政策行銷、推廣,但文宣整體預算並未增加。部分標案會因應網路時代,針對網路媒體做宣傳的標案,但並沒有為了選舉年而特別做什麼樣的規劃。
新北市政府指出,由於媒體的多元性,今年將過去一整年的行銷案,提早規劃,整合性的資源運用,將有限的資源,更精準的用於我們希望告知的民眾,讓市府的政策,措施,活動,能夠被更多人知道,有更多人參與,預算更有效的執行。所謂的行銷預算,整體上並沒有增加,而是執行項目上的調整增減。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資訊,新北市政府從去年11月到今年1月間,公開招標的文宣推廣標案達21個,包括經濟發展局的「106年度新北市產業政策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441萬元,文化局的「107年度新北市文化扎根推廣計畫電子媒體宣傳採購案」900萬元、「107年度新北市文化扎根推廣計畫平面媒體宣傳採購案」480萬元。
捷運工程局的「107年度新北市捷運建設宣傳暨整體行銷案」950萬元、就業服務處的「107年度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多媒體整合行銷宣導計畫委託專業服務」502萬元;民政局的「新北市人口超越400萬整合行銷」664萬8千元、「新北市人口動態多媒體設計」585萬元。
新聞局的「106年新北市政策及活動宣傳推廣採購案」320萬元、「重大政策新媒體行銷宣傳案」894萬元、「107年度便捷城市新媒體整合行銷宣傳案」943萬元、「2017年新北市地方特色推廣採購案」480萬元以及尚未公布決標資訊的「新聞局107年度網路行銷案」預算為500萬元。
另外,觀光旅遊局標案最多,包括「106年新北市城市行銷」1810萬元、「106年新北市觀光發展政策雜誌宣傳案」803萬5千元、「106年網路傳媒互動整合行銷推廣案」582萬元、「106年度觀光新媒體宣傳採購案」588萬元、「新北市觀光旅遊亞洲行銷」978萬元、「106年度電子媒體宣傳」528萬元、「106年網路媒體推廣案」141萬元、「新北市水岸觀光推廣」890萬元、「107年新北市觀光旅遊行銷網路整合宣傳案」396萬元。
其中比對前年11月到去年1月同期,新北市政府並沒有的標案包括「106年度新北市產業政策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106年新北市城市行銷」、「106年網路傳媒互動整合行銷推廣案」、「106年新北市政策及活動宣傳推廣採購案」、「重大政策新媒體行銷宣傳案」、「107年度便捷城市新媒體整合行銷宣傳案」、「2017年新北市地方特色推廣採購案」、「新北市人口超越400萬整合行銷」、「新北市人口動態多媒體設計」、「新北市水岸觀光推廣」、「107年度新北市捷運建設宣傳暨整體行銷案」,總計達8559萬8千元。
而前年11月到去年1月同期也有招標,但決標金額增加較多的,則是觀光旅遊局的「電子媒體宣傳」從105年度的336萬5千元增加為106年度的528萬,增加191萬5千元。文化局的「文化扎根推廣計畫平面媒體宣傳採購案」也較去年增加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