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廷律師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在監所的被告身體發生一些問題,非出來由醫生診療不可,否則沒有辦法復原,就可以保外就醫,但他曾接到一個案子,當事人經醫療中心鑑定有癌症,而且還不是初期而是到中末期,如果不化療或做一些治療,很快就會面臨死亡,聲請交保還是不准。
劉韋廷律師也提到,有一些監獄裡面的行政規定,就是遭判10年以上徒刑受刑人,若保外就醫,必須要法務部同意,因此非常困難,劉韋廷律師指出,要像陳水扁前總統保外就醫的案子很少,土豪哥以要割包皮聲請交保,實在是想得太美好了,這不可能的。
對於土豪哥的律師團在二審的策略,指郭姓小模在參加W飯店毒趴前,就有長期使用PMA等毒品,而不是土豪哥開毒趴,郭姓小模進到W飯店才開始接觸毒品,想要藉此替土豪哥脫罪。
劉韋廷律師指出,依一審判決,很重要的重點是,案發時,小模會吸這麼大量的毒品,因多重毒品導致死亡,是因為土豪哥有這麼錢,同時間買到這麼多毒品供大家使用,死者才會在短時間使用這麼多複數毒品,導致不同毒品在體內產生反應而死亡,劉韋廷律師說,一審會認定土豪哥犯罪,是因為如果沒有土豪哥砸錢買一堆毒讓大家吸,郭姓小模即便平時有吸毒,但也不會死,所以一審法官認定土豪哥要法律負責任。
至於郭姓小模家屬求償2,500餘萬元,劉韋廷律師指出,這是合理的,若以車禍死亡案件求償案為例,通常是看死者年紀及還有多少餘命及工作能力,如被害人一年賺60萬,若還能工作40年,卻過世了,工作能力的損失可能就逾2,000萬,劉韋廷律師說,求償金額的計算也不只是死者若活著能再賺多少錢,有一部分是來自於死者父母家人對於死者死亡的傷痛的精神損失賠償,這是無價的。
劉韋廷律師說,此案求償,是刑事案信附帶民事賠償,此類案件被害人提告求償時,不必預繳裁判費,因此金額通常會拉得比較高,再來與被告打官司,劉韋廷律師指出,若被告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將有助於交保及爭取有利刑度。劉韋廷律師指出,在台灣的法院,如果有人被害喪命,被告願填補被害人家屬損害時,法官會認為被告犯後態度好的而予輕判,但W毒趴案,一審沒有和解,土豪哥因此遭法官重判。
劉韋廷律師舉例,不久前發生新加坡有4男來台性侵2個台灣女生,若發生在新加坡,被告會被重判及鞭刑,但在台灣卻獲判緩刑,讓很多人跌破眼鏡,這是因為被告賠償被害人400多萬,取得被害人原諒,法院才在被害人同意下輕判被告,劉韋廷說,被告不和解,法院通會會認定被告顯然就是沒有悔意,法院一定重判,如果被告與被害人和解,代表被告知錯,就會判輕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