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查共諜案,由警、憲、調等單位組成的專案小組,農曆春節前直驅屏東縣竹田鄉一幢3層樓的透天厝,他們在高雄高分檢指揮下,持搜索票進入建物直抵2樓,房間內僅著內褲的58歲藍姓男子從睡夢中被喚醒,不停搓揉雙眼,一臉無辜,還搞不清發生什麼狀況。
好女色 被對岸鎖定
「光碟機裡是什麼資料?」搜索人員要求藍男啟動光碟機判讀,「哼哼…啊啊!」螢幕裡二名男女赤條的身軀交纏成八字形,邊愛撫邊抽動著身體,搭配著一陣陣淫聲浪語傳出,「噗、靠北啊!」斗室內緊張的搜索氛圍頓時被可笑的影音驅散,表情嚴肅的搜索人員忍不住嗤笑。
本刊調查,藍男是國防管理學院企管系71年正期班,畢業後一直在國防管理學院內擔任排、連長等學生隊幹部,直到1996年官拜中校退役,除了同期同學開枝散葉分派到各軍種,二十多年資歷帶過的學生更是桃李滿天下,訊息多元,因此成為中共情治單位吸收策反的對象。
一名藍男的昔日同僚透露,藍男在服役期間就頗愛女色,雖育有2名兒子,但在退役前因夫妻感情不睦離婚,2子也由前妻撫育;退役後曾在台灣謀職過好長一段時間,後來轉赴大陸東莞一家紡織廠擔任管理幹部,月薪約新台幣9萬元,到了對岸他也不改獵豔本色,鎮日徘徊桑拿、按摩和酒店等溫柔鄉,甚至一口氣包養了好幾名女子。
早已掌握台灣退役軍人身分,和喜歡聲色場所特性的對岸情治單位,很快就鎖定藍男,並透過當地公安安排酒宴接觸,席間投以錢財紓困,加上妙齡女子左右簇擁更成為招降的臨門一腳,藍男迅速墜入溫柔鄉難以自拔,很快地答應成為中共對台諜報網的一分子,隨時提供適當的情報,甚至呈報自己現、退役的同學或學生個資和服務單位。
收下線 攬妹婿失敗
士官長退役的妹婿是藍男第一個吸收的對象,他以引薦大陸工作為由,安排妹婿退伍後隔天赴中國洗塵慶祝,吃完飯後續攤就是酒池肉林、鶯鶯燕燕、五光十色令人炫目迷惑。
直到第3天夜裡,2名男子來到酒店包廂敬酒,「你的同學都在哪些單位呀、提供一些軍隊訊息給我。」原本帶有幾分醉意的退役士官長驚覺不妙,接著裝醉倒臥在沙發上,隔天二話不說匆忙搭機返台,事後除了抖出赴大陸接受招待的過程,還跟妻子懺悔犯了「每個男子都會犯的錯」,差點爆發家庭革命。自己的妹婿不上套,中共情治人員馬上又指示藍男繼續吸收下線,同時將招待方式改為東南亞旅遊,伺機安排雙方會面。
警、憲、調分析掌握藍男至少提供陳姓、李姓、蔡姓和趙姓等6位中、上校軍官同學名冊給對岸,他們現仍服務於國安局、軍情局、反情報總隊、國防部和國防大學等單位;藍男也確曾多次赴東南亞,但他堅稱是到東南亞謀識,否認安排會面。
藍男自認賣台行徑神不知鬼不覺,豈料他並不懂得好聚好散的道理,頻頻移情別戀又包養其他女子。
傳謠言 遭報復揭發
「小金」和「小彤」都曾是藍男在中國的紅粉知己,2女甚至為了他大打出手,藍男卻在分手後仍掌握她們的行蹤,並在2人嫁來台灣之際,相繼到她們的工作場合散布謠言,還向台灣移民署謊稱她們假結婚來台,導致2人婚事告吹。「小金」和「小彤」後來得知藍男居中作梗,相繼透過嫁來台的姐妹向有關單位揭發其賣台醜行。
檢調發現藍男返台幾乎居無定所,落腳處都集中在屏東火車站前的廉價旅社或出租套房,而且一定要找小姐,甚至到附近情趣用品店挑選二手A片。但他行事特別小心,為防遭到跟監蒐證,對外聯絡一定繞路走到好幾百尺外打公共電話,隨身攜帶的手機只為欣賞色情片。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藍男最後還是栽了。
近年來國軍幹部在海內外相繼遭到中共情治人員滲透、吸收,為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甚至來台發展諜報網絡,其慣用手段不外是財物利誘和要脅,當然美人計絕對是自古以來諜報戰中最有效且致命的武器,藍男不過是其中一例。
性交易 不雅照要脅
以陸軍司令部前通資處長少將羅賢哲捲入共諜案為例,他自2003年擔任國防部情報次長室駐泰國軍協組上校組長時,因與歡場女子性交易不雅照遭中共情報人員蒐證,隔年即被據此要脅會面。羅唯恐不雅照影響其個人聲譽與日後官職升遷,進而與中國情治人員在泰國曼谷晤談,並繳交個人書面履歷向對方輸誠,接著展開他為中國蒐集交付軍事情報的忐忑生涯,在遭破獲後,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其實中共固然重視台灣國軍情報動靜,近幾年來也特別側重蒐集民進黨政策、選舉和地方政經情勢,藍男一度被指示滲入民進黨,伺機攫取重要情資;他也相當鼓勵親友、鄰居的子女從軍或赴大陸發展,藉此展開長線布局,熟料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印證「菜蟲吃菜,菜下死」硬是栽在女人手中。全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和《刑法》外患罪擴大偵辦,檢調也著手調查我方情治人員是否遭到滲透。
台灣破獲共諜案例
- 2018.02.14: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空軍退役辛姓上校及其楊姓女友人,辛員涉嫌引薦前馬防部少將副指揮官謝嘉康與大陸官員接觸,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
- 2017.03.10:檢調偵破中國來台的政大研究生周泓旭,涉嫌以學生身分在台發展共諜組織,他頻頻探問報考國安和軍情局等相關訊息,還企圖吸收一名年輕外交官員未遂被捕。
- 2017.04.01:國防部軍情局少校王宗武二十多年前被派往中國臥底情蒐,卻反遭策反成為共諜,其至吸收前軍情局上校情報官林翰,將敵後情報員名冊供給中方,2人各判18年和6年徒刑。
- 2011.07.26:陸軍司令部前通資處長少將羅賢哲遭中共吸收,並利用職務之便蒐集國軍資通電訊機密,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蒐集與洩漏情報刑責
《刑法》規定洩漏或交付國防應祕密的文書、圖案、消息或物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洩漏或交付上述相關訊息給外國或其派遣之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安全法》規定人民不得為大陸地區機關或團體蒐集、刺探祕密文圖、發展組織,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現役軍人依《陸海空軍刑法》論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敵人的間諜從事活動,處死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