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華科3月14日召開的臨時董事會有6案,第1案是討論提前全面改選董事案,會議上被通過,原本的董事就已經視為提前解任;至於第2案選舉案,根據議事手冊公告,將選任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新選任董事在股東會改選後立即就任,任期至2021年3月13日。
市場派人士質疑,蔚華科公司派以臨時動議否決第1案全面改選案及第2案董事選舉案,將新任董事延遲到6月股東常會後才就任,明顯違反《公司法》第199條之1,恐喪失公司治理及獨立董事監督,且最後公布當選票數時,企圖刪減2席獨立董事的得票數,並以非公開方式進行計票,違反股東會議事規則。
蔚華科則在事後發聲明,公司強調是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基職責,對於股東投票或受託投票可能有違反法令情事,致選舉權數應否計入得票權數生適法性疑義時,立即提出問題,由公司本於股東會權責主體處理,絕無任何違反法令情事;但市場派認為,蔚華科公司派選輸卻不認帳,還把責任推給元大證券,根本是做了壞事卻要元大證券承擔卸責,元大證券只是拿錢辦事,沒必要公親變事主,公司派的說法根本經不起考驗,已請求檢調及相關主管機關介入釐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