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7 17:56 臺北時間

檢察人事新制確立萬年二審 劍青檢改5大聲明轟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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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法務部昨公佈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輪調新制實施要點。
法務部昨公佈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輪調新制實施要點。
法務部昨公佈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輪調新制實施要點,從今年度起,申請輪調二審的檢察官(即新二審)任職3年後,應調任地檢署檢察官,表現優異者,得優先遴任檢察長等要職,法務部也期許新制實施後能提升檢察體系效能,不過,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天發出聲明,不但大動作5問法務部,還質疑法務部此舉將確立萬年二審,除表達沉痛,並嚴正抗議。
以下是劍青檢改新聞稿全文:
對於法務部在2018年4月6日趁連假確立「萬年二審」,我們嚴正批判並提出五問!
不論經過多少次溝通協調、不論舉辦過多少次研討會、發表過多少公開文章、也不論民調已展現全國檢察官有多們深切地盼望,法務部依然在107年4月6日清明連假期間公布輪調方案,確立了「保護萬年二審」的不歸路。除了沉痛、嚴正抗議之外,我們也要請法務部在國人面前,公開回答以下五個問題,以受公評:
一、請問法務部,確立萬年二審,如何落實你所謂的精緻偵查?
法務部新聞稿自己說,「為落實精緻偵查政策,提升檢察官本職學能,強化辦案經驗傳承,有必要增加不同審級檢察業務之歷練。」那為何現任二審檢察官可以除外?難道為了精緻一審偵查,所以必須確保他們不可回任一審嗎?這是甚麼神邏輯?我們還要問,萬年二審一旦確立,油水徹底分離,還要如何實現「增加不同審級歷練、經驗傳承」的政策目標?這根本自相矛盾。何況,長期遠離科技環境、偵查技巧與現實脈動的萬年二審,卻要執掌再議發回的權柄,這就是法務部所規劃的精緻一審偵查?
二、請問法務部,確立萬年二審,如何活化人事激勵或淘汰檢察官?
我國一審檢察官1,165人,二審檢察官179人,比例是6.5比1。日本一審檢察官2,606人,二審檢察官130人,比例是20比1。我國二審檢察官竟然比日本還多,一二審所佔比數也遠高於日本。近十年來,我國一審案件飆升,二審案件下降,其員額早該減少,近年更已趨近飽和。如果確立萬年二審,未來每年新增二審員額只剩零頭,而且接下來20年都如此,這是法務部想要的活化人事制度嗎?原本的油水分離已經夠糟了,現在要讓油從液體再昇華成為固體嗎?如果採取制度性的強制輪調,透過一二審及各地循環的活水轉動,不是更可能有效激勵或淘汰檢察官嗎?法務部的人事制度有前瞻性的規劃嗎?
三、請問法務部,確立萬年二審,如何促進檢察體系團結運作?
法務部的方案,以今年作區隔,從今年起調升二審的檢察官,適用3年回任的新制,去年以前的則免強制輪調,成為萬年二審。變成不看工作表現,和酒一樣看年份,更將檢察官群體硬生生割裂成兩半。以後,檢察官群體內將出現「強制輪調檢察官」與「萬年二審檢察官」之分,兩者所處的管考環境、評鑑標準都不一樣,一種薪水兩種人生。請問法務部,這樣的人事制度公平嗎?新二審情何以堪?舊二審被千夫所指又何辜?如此制度造就對立,法務部難道是要成為破壞檢察體系團結的元兇嗎?
四、請問法務部,即使每年輪調10人以內,都做不到嗎?
我國二審檢察官為179人,在劍青檢改提供全國票選的五種方案中,即使採取相對保守的陳參事方案,也只要求每年舊二審中輪調10人。扣掉有些自願回任的,需要強制的頂多5、6人。法務部難道從179人都挑不出來嗎?檢察機關有這麼僵固嗎?如此緩步漸進的改革,大家都已經幫法務部設想好了,連這樣都還不能做嗎?請法務部明白回應,為何不能做?到底是不能做,還是不願意做?
五、請問法務部,檢察人事改革是否到此為止了?
從司改國是會議到現在已經一年,法務部的檢察改革只有把地檢署招牌減去「法院」二字(甚至連公文書都因為還沒修法而未改)。至於地檢署主任票選制度改革,是各地檢署基層檢察官風起雲湧的推動,以及檢察長柔性接納所致。法務部除了被動接收成果以外,昨天公布的一二審輪調歷練方案,等同於將「萬年二審」明文法制化。請問法務部,檢察人事改革就是這樣嗎?檢察改革是否不會再繼續推動?
請法務部負責任、不閃躲地,對全國檢察官、全國人民,回應上列問題,以受公評!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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