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下午1時親自開記者會說明,他說,曾在2012年12月19日到2013年1月15日,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朱新力邀請,在朱的「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課堂上講學27天。但他強調:「課不是我的、也沒收取費用,更沒有正式應聘。」屬於符合相關規定的國際學術交流。
葉俊榮還說,因朱新力對行政法研究相當有興趣,「幾乎我的書,朱新力每一本都有」,朱積極邀請加上他也希望讓對岸學生學習到行政法上的新觀念,且他當時並未應聘擔任教職,單純傳遞理念。
葉俊榮指,當時他在台大只是陽春教授,沒有任何行政職,且他只有這一次受邀到中國講學,其他都是受邀演講,演講內容包括環境法等。
至於浙江大學官網內容,葉俊榮說:「應該我不是他們編制內的人員,只有那次上課,可能他們也沒有卸下來。」但他並不知道浙江大學何時把他掛上兼任教授的名稱,他也滿訝異,所以希望對外說明清楚。
他解釋,擔任大學教授期間,他致力國際學術交流,也是澳洲墨爾本大學的講座教授,「是榮譽職,在國際學術上是很正面的」。
至於自己被牽扯進管中閔案,葉俊榮僅說,他就自己的狀況說明,至於學者赴中講學被貼標籤,尊重兩岸政策與現況,但他也重申支持國際學術交流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