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警方獲報後到場並未發現滋事分子,循線調閱監視器掌握涉案車輛,並通知涉案的岳嫌等5人時到案說明。
岳嫌供稱,當時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南京東路五段與寶清街口時並排停車,卻遭後車車輛強按喇叭,接著對方車輛尾隨他至基隆路一段,雙方因此爆發口角。
岳嫌下車找對方理論,並夥同陳姓及蔡姓友人持西瓜刀助陣,期間雙方還持刀械及棍棒互相攻擊,因為對方人數眾多、寡不敵眾,岳嫌一夥人返回車上後,向後方丟擲信號彈隨即逃逸。
警方初步認定為行車糾紛,全案先將岳嫌等5人依公共危險及聚眾鬥毆罪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陸續通知其他涉案車主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