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表示,建管處的查報隊在接獲民眾檢舉後雖有受理,但到了現場卻只拆除幾坪的違建,其他的部分都只能行文屋主要求「限期改善」;民眾質疑,屋主應該有強而有力的背景,並配合民代關說,才給相關機關壓力得以免拆。
本刊調查,違建登記的屋主是一家來自台南的公司,營業項目有建材批發、化妝品批發和不動產的買賣和租賃,雖從公司規模看不出負責人能耐,但在2016年擲下億元買下豪宅,可見屋主實力。而北市違建查報隊多次獲報檢舉後,共曾拆除5次,另外開出3張「限期改善」單,不禁讓人質疑為何屋主如此高枕無憂,極有可能是有人從中運作。
對該違建無視公權力增建,建管處指出,接獲多次有該棟違建的檢舉,每次都按規定處理,4月份也有排程拆除,並未遭政治力關說、施壓。
建管處回應
經查信安街103巷××號,已被列管違建查報案件共計12件,其中已拆結6件。
其餘6件,前經市議會107年4月17日召開現場會勘,經建管處複查釐清後,已於5月10日函復違建人,查報並無違誤,並已訂於6月11日執行強制拆除。
本案是否又涉及施工中違建?建管處近日將再派員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