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週一認罪後,被判4至23個月刑期,法官當庭裁示假釋,孫安佐已被從賓州監獄移至聯邦監獄,在賓州的審理已經正式結束,不過目前正式移至聯邦層面,聯邦司法機構於昨對孫提出控罪並將展開調查,可能會再提出新指控。
中央社報導,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及25萬美元罰鍰(約743萬元台幣)。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4日受訪時曾表示,根據與檢方的協議,若聯邦機關決定將孫安佐遞解出境,孫安佐不會抗告,將自願離開美國。
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也在記者會上說,孩子不應該在家長不知情的狀況下持有武器、囤積大量彈藥。若有這種情形,家長應查看他們的臥室、留意他們的網路活動與社交媒體帳號。更要確保孩子的安全,不受暴力的恐懼與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