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表示,谷阿莫涉嫌改作,並有商業利益,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2018.06.08 06:00 臺北時間
GG惹!谷阿莫夢靨成真 違反著作權確認遭起訴
以解析電影故事內容,配上創作心得做成「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影片的網紅谷阿莫,去年遭片商指控侵權,當時他還製作影片表示,究竟使用的電影畫面,到底有沒有侵犯著作權法,有無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之原則?負責偵辦此案的台北地檢署7日依違反著作權法將谷阿莫起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