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郝市府時代,建管處認定該棟應屬宿舍,都發局同年又認定屬集合式住宅,大群館究竟屬於何種使用分區?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大群館是否為學生宿舍,應由文大及教育部來認定。但根據安檢報告書,北市府其實早就認定是學校宿舍,根本不用交由教育部認定。
林洲民今受訪形容,大群館就是「小十號的大彎北段」,若認定違規劃,依據《都市計畫法》就會祭出罰單,第一次可以先罰文大6萬元,第二次就針對屋主侯友宜及文大罰10萬元,第三次罰單就是30萬元及斷水斷電。
「市府考慮的除了何時開罰,還有400個學生的居住問題。」林洲民表示,大群館的爭議要解套,最乾脆的方式就是屋主侯友宜先跟文化解約,尤其暑假在即,下學期開學前,文大與侯都有至少2個月的時間可以解決。
本刊調查,大群館當宿舍使用,不只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恐怕連消防安檢也大有問題,根據消防局紀錄,文大在1997年取得的大群館消防安檢執照,是依一般住宅申請,並非學校宿舍,北市消防局科長陳政維表示,室內僅設置一般滅火器、消防栓,但建管處若認定有爭議,消防執照就必須重新申請。
共5層樓的大群館,每層樓被隔成21間,校方將原本只是雙人套房的空間改住4人,共有101間獨立門牌套房,卻申請99個門牌,文化大學收學生一學期18,200元,由地主侯友宜夫婦租給文大,一年租金近2,000萬,相當於每個月有166萬元,2012年侯友宜被北市議員李慶元踢爆是超級包租公後,即對外宣稱財產已交付信託。
台北市議員王威中、王閩生明天將會同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及消防局會勘大群館,針對大群館的使用分區及消防安全進行近一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