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去年10月起訴遠雄弊案共31人,其中大巨蛋案部分,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圖利遠雄被遭求處10年有期徒刑,檢方指控李述德涉虛構捏造市府高層已與遠雄巨蛋聯盟會面並作成不收取營運權利金決定,至於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被控涉及圖利罪,檢方今天並未查出馬英九涉及犯罪。
檢方調查,台北市政府當時為取得大巨蛋土地而大幅舉債,每年須支付融資利息高達3.7億多元,需藉由營運權利金來紓解財政負擔。
不過,馬英九之所以會被控告涉及圖利遠雄,關鍵在於當時李述德為解決大巨蛋議約歧見,竟在2004年9月23日議約會議上,向市府及市府委託的顧問人員稱「就照9月20號協商的結論…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大家有共識。」
李述德還提及:「後來府裡研究後,認為我們今天要提一些營運權利金,將來在都市計畫變更的時候,可能還是會有一些疑義…不要1隻牛剝2次皮…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他不提,我們也不要求…這個表寫無權利金,這張不要寫」等內容。
該次議約會議錄音檔案流出後,各界紛紛質疑馬英九與趙藤雄在北市府密會30分鐘,才磋商出零權利金等共識,導致北市府無法取得50年營運權利金,合計30.42億元的損失。
北檢調查時,對於這些關鍵錄音內容指向馬英九參與其中,李述德一肩扛起所有責任,自白指稱自己在議約會議上的言論是虛構誇大的,只是談判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