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黃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她會隨身攜帶打火機,情緒不佳就燒雜物「舒壓」,去年11月在住處至少縱火3次,因而被警方申請預防性羈押,因黃女有他案在身,今年5月才羈押期滿出獄,但吃牢飯並未讓黃女改掉縱火惡習。
昨日晚間10時許,黃女再次以打火機點燃堆放在一樓樓梯間的雜物,2樓住戶聞到嗆鼻燒焦味,更發現1樓傳來陣陣濃煙,這才驚覺失火,趕緊向隔壁的機車行求救。
當時機車行才剛打烊,老闆接到求救電話連忙趕回察看,踹開公寓鐵門就發現樓梯間已燒成一片,趕緊以滅火器搶救,所幸火勢並未擴大,樓上住戶也順利逃出,並沒有人員傷亡。
而警方到場時,發現黃女也在場看著救火過程,員警詢問火是不是她放的,黃女也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立即將黃女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她移送,將再度申請預防性羈押,並通報衛生局研議防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