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王嫌以2萬元不到的低價收購重大事故、不堪修復之車輛,隨後竊取同車型、廠牌之車輛予以變造「借屍還魂」,再將變造後的車輛擺放於中古車行販售,並辦理車籍過戶,最後以市價販售給不知情之被害人車主,粗估不法所得數百萬元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第4隊在掌握情資後,即與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其中仰賴具有專業汽車鑑識能力的查緝小隊精準判斷車身號碼、引擎號碼、VIN碼(車輛識別碼)、車體、鈑件有無遭人變造、切割、焊接及補土等,進而向上溯源將犯罪集團逮獲。
警方最終將王姓嫌犯為首的竊車變造集團等16人繩之以法,並查扣變造後售出的7輛失竊汽車,其中更查出早在6年前就失竊的車輛。全案將王嫌等人依竊盜、贓物、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