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會上,歐盟反壟斷事務專員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谷歌的行為是「非常嚴重的侵權行為」,導致歐洲用戶無法從有效的競爭中獲益,因為「谷歌已經將安卓系統當成鞏固其搜尋引擎主導地位的工具,這些做法使對手無法利用優勢與其競爭,並且阻礙了他們的創新機會。」
具體來說,歐盟是對谷歌與手機製造商之間的「安卓系統使用協定」存在根本性質疑。歐盟從2015年開始的調查顯示,雖然該系統是免費的開源軟體,但是如果手機製造商想要獲得Google Play應用商店的許可,就必須預裝谷歌搜索、Chrome流覽器、谷歌地圖和Gmail等11個應用。但是歐盟的主要質疑集中在流覽器和搜索應用上,認為它們涉嫌市場壟斷,要求谷歌分離這2個應用與商店的捆綁。
歐盟還表示,在2011到2014年之間,谷歌曾付錢讓製造商和運營商在手機上預裝其搜索應用程式,並且利用所謂的「反碎片協定」來阻止製造商使用修改過的安卓系統。
Vestager指出,這筆罰款只是開始。谷歌如果沒能在未來的90天內糾正這些錯誤的做法,那麼它將面臨按天數計算的罰單,最高可達母公司Alphabet每天平均收入的 5%。
谷歌並沒有輕易地接受這一處罰,並且表示會提出上訴,其首席執行官Sundar Pichai週三發表了一篇官方博文《安卓創造了更多的選擇,而不是扼殺它們》。文章闡述了安卓系統實際上「並沒有減少競爭,而是增加了它的發生」,並且對歐盟的質疑進行了舉例反駁。
Pichai指出,安卓用戶擁有選擇的權利,他們可以輕鬆刪除預裝程式,並下載協力廠商替代應用。同時製造商也可以按照自身需求修改安卓系統,比如亞馬遜的Fire平板電腦。但是制定規則來平衡每個使用者的需求是「必須的」,因為「歷史告訴我們,沒有基本相容性的規則,開源平台的碎片化終將傷害用戶,開發者和手機製造商。」
「安卓系統是免費的,而谷歌投入了數十億美元才把它打造成今天的樣子。對我們來說,這筆投資說的通,因為我們可以向手機製造商提供預裝應用套餐這一選擇,其中一些只是為了讓用戶拿到手機就可以立刻使用。但他們大可以不選我們,去選擇競爭對手,或者兩者都選。只有用戶使用我們的應用,我們才能盈利,單純地安裝應用並不會給我們帶來利潤。」
值得注意的是,Pichai在文章的最後強調,「到目前為止,安卓的商業模式意味著我們不必向手機製造商收取技術費用,或者依賴於嚴格控制的分銷模式。」這也被解讀為是一種暗示——強迫谷歌停止捆綁可能會阻止其提供免費的安卓系統。
分析師指出,目前谷歌主要依靠在流覽器、地圖和電子郵箱等廣為人知的應用中投放廣告賺取利潤。其使用者數量和資料十分龐大,廣告商投放的定向廣告更容易起到積極效果。由於谷歌多年以來借安卓系統的東風,其多款應用早就已經深入人心,而且50億美元的罰款對於手握1,020億美元現金的Alphabet並沒有多大影響,因此其股價幾乎沒有受到罰款的影響。
然而未來對於安卓系統的限制一定會波及谷歌最核心的商業模式——廣告業務。一旦罰款真正落實,谷歌被迫做出相應修改,其廣告業務將面臨較大風險。那麼安卓系統的盈利和業務模式,甚至是谷歌對待安卓系統使用者的態度或將徹底改變。
面對這種高級別潛在風險,谷歌自然不能坐以待斃,可以預見在未來的3個月內,歐盟和谷歌之間必然會針鋒相對。
本文係由DeepTech深科技授權刊登。原文連結: 欧盟以谷歌滥用安卓主导地位为由,开出 50 亿美元天价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