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委請律師說,她跟蔡正元生的女兒才7個月大,不可能逃亡,且自己涉及是3年以下的背信等罪,同案中,前總統馬英九涉犯罪責較重,並未被限制出境,對她不公平,希望能解禁,以利出國將被檢方指為不法所得的100萬美金匯回國,但法官認為,這並不一定要本人親辦,若她先將錢匯回或是證明非得她本人親赴國外才能匯回,法院會再考量是否解除她的限制出境。
張哲琛則是強調,沒有對他限制出境的必要,因為他要在法庭上爭取自己的清白,證明他是無罪的,張哲琛表示,自己73歲了,有高血壓等很多項慢性病,無法逃亡海外,因為海外的醫療費用很高,而且自己已經在金寶山買了一個塔位,將會在台灣終老,不可能逃亡。
汪海清也指出,自己有高血壓等問題,必須留在台灣就醫,並爭取無罪判決,且檢方起訴他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是錯的,因為中投公司只有國民黨一個股東,並沒有其他股東,三中案並沒影響到一般個別投資人,因此,最多只能說他涉犯刑責較輕的《刑法》背信罪,不能以他涉犯罪重為由限制出境。
檢察官認為,全案違成國民黨數十億損失,且汪海清與張哲琛還曾一起討論要如何脫罪,並無悔意,2人也經常出國,洪菱英則是在國外有資產,為避免被告逃亡,仍要求限制出境,至於沒將馬英九限制出境,檢方認為,今天並沒針對此部分進行審理,若法院認為有必要,可以另開庭決定是否將馬英九限制出境;法官訊後認為,張哲琛等3人仍有限制出境必要,未讓3人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