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上月17日對蔡正元聲請解除境管案開庭,當天他在法庭上落淚表示「實在不得已,情況嚴重才提出來」,但不方便當庭陳述,法官允許其書面陳述。蔡正元指出,因長女罹患癌症,目前正於美國治療,但病況嚴重,美國治療機構主治醫師來函希望他前去探視,蔡強調自己沒有棄妻女逃亡可能,請求法院解除對他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蔡正元稱有赴美探視女兒的必要,但衡酌我國醫療水平,認為其女兒並非不能回台治療。且依據美國醫療機構書函指出,已通知蔡正元前妻去探視女兒,沒有他的探視,女兒也不是不能得到親情奧援,同時也認為蔡正元可以利用電話、視訊等設備和女兒聯繫,給予支持協助。
地院並指出,蔡正元因涉嫌背信、侵占、財報不實等罪被起訴,足認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他於台灣、香港、中國都有資產,以及長女在美國工作數年,有美國公民身分。蔡正元在海外有相當的資產和親屬網路,具備長期居住的能力,儘管蔡有妻女住在台灣,但根據以往司法實務經驗,蔡可能有棄保潛逃,滯留海外的疑慮。因此裁定蔡正元聲請解除出境出海無理由,予以駁回。